什么是差额选举?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5/09 12:08:45
什么是差额选举?

什么是差额选举?
什么是差额选举?

什么是差额选举?
差额选举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.差额选举是指,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.我国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规定,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.差额选举作为一项基本的选举原则,是从1979年选举法、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开始实行的.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和地 方组织法的规定:?
1、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.具体的差额幅度为,
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,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;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,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.?
2、人大常委会主任、秘书长,乡、民族乡、镇的人大主席,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,人民 法院院长,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,进行差额选举;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 人,也可以等额选举.人大常委会副主任,乡、民族乡、镇的人大副主席,人民政府副职领 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至3人,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.?
具体差额数由本级人大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,进行差额选举.如果提名人数超过差额数,实行直接选举的要经过选民反复酝酿、讨论、协商按多数人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;实行间接选举的则应在酝酿、讨论的基础上先进行预选.?
差额选举的实施,不仅为选举人依法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,而且也在被选举人的选择上形成了相应的竞争机制,有助于从制度上切实提高选举的民主化程度,也有利于人才的选拔,使优秀人才得以脱颖而出.
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.差额选举的具体形式有两种: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;二是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预选,产生候选人名单,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