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篇作文属于哪种体?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,名为“风沙渡”.独这三字,意境全出,那杂乱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,而自有一种粗犷渺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.  只是一个

来源: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:作业帮 时间:2024/05/06 20:58:29
这篇作文属于哪种体?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,名为“风沙渡”.独这三字,意境全出,那杂乱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,而自有一种粗犷渺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.  只是一个

这篇作文属于哪种体?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,名为“风沙渡”.独这三字,意境全出,那杂乱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,而自有一种粗犷渺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.  只是一个
这篇作文属于哪种体?
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,名为“风沙渡”.独这三字,意境全出,那杂乱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,而自有一种粗犷渺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.
  只是一个招牌,却可以让这一家平凡的餐馆从一干“某氏餐馆”、“某某小吃”中脱颖而出,这就是超越了平庸的力量.
  不由又想起一群人,他们也曾坐在这考场,也曾为了理想而奋斗,而他们现在,叫做“蚁族”;他们的住所,叫“蜗居”.当社会的风霜吹凉了热血抹平了棱角,当学过的知识没有用武之地丢弃在脑海尽头,他们早忘却了身为高学历人才的骄傲,沉寂了,平庸了.最可悲的不是身居不足盈尺的斗室,也不是食不果腹衣不保暖,而是丧失了理想和追求,只剩下忍让顺从.没有人生来就是任人践踏的草芥蝼蚁,但如果有一颗于平庸甘于卑贱的心,那唯一的归宿就只是蝼蚁.
  要成为强者,必先有一颗强者之心;要俯瞰平庸的众生,先必有一股“登临意”.对,登临,是辛弃疾“把吴钩看了,栏杆拍遍,无人会,登临意”的登临,是杜甫“会当凌绝顶,一览众山小”的登临.
  是否有一颗强者之心,一颗超脱平庸的心,是平庸与出众者的分水岭.人只是会思想的苇草,最高贵的就是会思想.所以人的高贵来自灵魂,来自思想层面的高贵.有了一颗拒绝平庸的心,终有人会从你眼中的坚定,从你不俗的谈吐与紧握的双拳看出你的不凡.即使结果还是不尽如人意,即使会有“心比天高,命比纸薄”的诋毁,即使“零落成泥碾作尘”,仍会有“香如故”.
  “蚁族”又如何?若心怀鸿鹄之志,俯视那有着优厚境况的燕雀,我坚信:终有一天,能“扶摇而上九万里”,“朝游北海暮苍梧”,携长风,浩荡而去.
 相信“风沙渡”的主人不会是一个平庸的、世俗的商人吧?如果不是一个来自黄土高原的汉子,也必是腹藏诗书但不得不囿于世俗的文人.否则,怎会有如此豪情、如此透着古韵气息的招牌?
  我必去“风沙渡”.酒菜已不重要.小酌后,与老板相视而笑出门去,我辈岂是蓬蒿人?
拒绝平庸,世界有你而精彩.
这个是今年江苏高考满分作文,我发现现在的满分作文大多数都是这样,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议论文或者记叙文 散文?

这篇作文属于哪种体?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,名为“风沙渡”.独这三字,意境全出,那杂乱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,而自有一种粗犷渺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.  只是一个
散文化语言的议论文- -
肯定属于议论文.
我们老师说了- -
一般些作文不好的,想稍微分高点,写记叙文.
作文好,有语言功底的,写议论文.
两者都可以用偏散文的语言,
但是千万不要写纯散文!
会得超低分的!

这篇作文属于哪种体?不由得想起早上过来赶考时瞅见的一家小餐馆,名为“风沙渡”.独这三字,意境全出,那杂乱的店面也仿佛不嫌粗陋,而自有一种粗犷渺远的豪情在胸中激荡了.  只是一个 草原,由此我不由得想起诗句 算一下这篇作文的字数作文:谦让是一种美德说到“谦让”一词,我便不由得想起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列宁说过的一句话:“谦让也是一种美.”是啊,在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素来就以谦 每读朱自清的《匆匆》,就不由得想起《长歌行》中的诗句“ ”还有!王老师指导同学修改作文,经常引用《泊船瓜洲》中的“ ”来说明文章要反复修改,精益求精.一提起这几年越来越好的生活 乌鸦忙活了半天一口水都没有喝着.这使我不由得想起一句歇后语:是什么? 看到有的同学贪玩厌学 你不由得想起诗句: 作文求大师选一篇文章复制过来也可以 谢谢 赶时间 2008年8月8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,这一天世界各国友人相聚在北京,我们不由得想起了孔子的一句话 《丑小鸭的启示》这篇作文怎么写?快,赶时间!500字以上 作文《想起这是我就伤心》 读朱自清的《匆匆》,就不由得想起《长歌行》中的诗句“ ” 我每读朱自清的【匆匆】,都不由得想起【长行歌】中的什么诗句 每读到朱自清的匆匆,就不由得想起赞颂父爱的诗句 我总是不由得想起那位“耳聋”的老人,原因是? 师爱似春雨,滋润了我们的心田,让人有不由得想起杜甫的哪句诗? 春天,百花齐放,彩蝶纷飞,莺歌燕舞.我不由得想起两行古诗来形容 我总是不由得禁不住想起那位耳聋的老人.(修改病句) 这篇阅读的题目是?:星期天早上,我到一个朋友家去,路过一条小巷口,忽然眼前一亮:好美的花,在路边一字排开,开得正盛正旺为这破旧的小巷添了几分生机.我不由得挺住了脚步,深深的被花